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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缺课登记与追踪制度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05-10   浏览:

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有效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,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,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内传播,保护学生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制度。

学院为主体,抓好学生缺勤登记工作,各班级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,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,对上课到班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、询问、了解学生出勤、健康状况。

任课教师每节课前,要认真考勤,严格按照《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》加强学生的出勤管理。对于缺勤的学生实行零汇报制,每次课前报给相关辅导员。辅导员对学生去向进行落实,因病未出勤的,参考应急处置流程执行;旷课学生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纪律要求的通知》处理。

1.建立学生因病缺课及疫情报告网络。
    宿舍负责人(舍长)→班长→辅导员→各学院副院长→学生处→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。
      2.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,应向辅导员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。如因突然发病,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,也务必及时向辅导员口头请假,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。
      3.辅导员在得知学生因病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,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,并进行追踪,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,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、疑似传染病病人等情况时,应及时报告给学生处。同时学生立即到正规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进行排查或治疗,学校疫情报告人追踪了解情况并记录在案。
      4.辅导员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,在家中休息治疗;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,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。
      5.辅导员填写《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》,备案归档

6.所有教师都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学生健康状况异常的情况,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,不得隐瞒、谎报或缓报,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疫情传播流行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